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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5-17 00:00:00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 33次

各中心学校、自管学校、督学责任区、民办教育机构:

    现将《2018年度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太湖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8520

 

抄报:县政府阮波副县长

2018年度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18年度太湖县教育督导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有效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责,充分发展教育督导作用,保障我县教育事业健康科学发展。

1. 牵头落实、分解省对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指标并督导其完成。组织开展自评,总结经验,完善工作举措,并撰写自评报告。

2.开展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督查,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动态跟踪监测机制。

3.学习贯彻教育部、省有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政策文件,启动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督导检查,督导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及学校对照优质均衡指标要求,摸家底、算欠账、制规划、列清单,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督导评估做准备。

4.组织开展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总结对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学校年度考核经验,充实考核内容、完善考核办法,修订考核指标。

5.开展春、秋季学期开学工作专项督导。

6.开展对民办学校的专项督导,促进民办教育良性发展。

7.开展城乡教育一体化专项督导,推进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工作,积极改变城镇挤、乡村弱现象。

8.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贯彻落实《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推动各地加强和改进对幼儿园的监管,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9.组织参加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10.开展语言文字督导评估,迎接受省、国家两级检查相关工作。

11. 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贯彻落实《安徽省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为开展国家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县、区)创建工作做好准备。

12. 完善责任督学工作机制,结合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和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创新评估方式,开展主题督导。开展突出问题、热点问题的督查督办。认真做好教育热点问题和教育事件的督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教育突发事件专项督导。

13.进一步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提升督导能力,开展对县第二届督学业务培训工作。

14.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用好省教育督导工作平台及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平台。

 

15.按时完成省、市教育督导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和县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