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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县“三名工程”人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6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1603 次

各乡镇中心学校、初中,直管学校,民办教育机构:

为加快推进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水平,决定开展市、县“三名工程”人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市“三名工程”

一、评选要求

评选对象和条件按照《安庆市培养“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实施方案》(宜教体发〔2021号)规定执行。2021 年拟推选市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3 名,市级学科带头人 16名,市级骨干教师 60名,市级名班主任 12 名,市级名校长 4 名。

申报市级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班主任、校长人选需参加市教体局组织的业务考核。业务考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各校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加强政策宣传。通过评选推荐活动开展,积极营造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良好氛围,激励先进,选树典型,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增添活力。

(二)推荐流程。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评选推荐委员会,负责本单位推荐人选的审定工作。要合理统筹推荐的各学科人选比例,注重教学一线中青年优秀教师的选拔推荐。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确保评选推荐工作质量。

(三)工作纪律。严格申报、推荐、评选纪律,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规范操作。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对申报对象实行一票否决,从下一年度起三年内不得参加类似评选活动,并依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处理。

三、材料报送

(一)上报材料。《“三名工程”推荐评审汇总表》电子稿,见附件 7, 各类《******评审表》纸质一式2份。其它项目报送按照《个人上报材料清单》(附件 8)要求报送。

(二)时间安排。各单位上报材料时间为:山区乡镇学校 10 30日,畈区、城区学校1031日逾 期 不 再 受 理 。 thxjyjrsk@163.com

 

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一、评选范围

太湖县骨干教师:全县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师资培训机构和民办学校)在职教师;教研、电教部门的教研员、电教员。选拔范围以教学一线中青年教师为主。

太湖县学科带头人:从往届县级骨干教师、往届县级学科带头人中选拔产生。

二、评选名额

2021年全县评选县骨干教师、县学科带头人若干名,不受名额限制,凡符合评选条件均可。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推荐向中小学一线教师倾斜,向乡村教师倾斜。

三、评选条件

(一)县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3年及以上教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4.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和二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5.教学工作量饱满。近三年来,承担满教学工作量(校长、学校中层干部授课时数分别不少于本学科专任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二分之一);教研员、师训机构教师、电教员等按岗位职责出满勤。

6.必须是学校骨干教师。

7.从教以来,有班主任等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成绩。

8.任教以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至少一项:

①受到镇级以上表彰。

②获得县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

③在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职业技能、多媒体软件制作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乡村教师为镇级二等奖)以上。

④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大赛、创新大赛、科技活动、技能大赛等中获得县级一等奖(乡村教师镇级一等奖)1人以上。

⑤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县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县级二等奖(乡村教师镇级二等奖)1次。

⑥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指导学生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县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县级一等奖(乡村教师镇级一等奖)1次。

9.任教以来,教科研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至少一项:

①学科教学论文县级评选获二等奖(乡村教师镇级一等奖)1次以上(市级三等奖)

②在市级学术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县教学研究论文1篇;

③参与县级以上教育部门正式立项的教育研究课题1项。

10.具有较强的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做出一定成绩,并能组织带动本学科教师开展校本教研和教育科研。

11.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①近2年内,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受到处理的,不得申报;

②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③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二)县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6年及以上教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4.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5.教学工作量饱满。近三年来,承担满教学工作量(校长、学校中层干部授课时数分别不少于本学科专任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二分之一);教研员、师训机构教师、电教员等按岗位职责出满勤。

6.必须是县骨干教师及以上。

7.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突出成绩。

8.近五年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至少一项:

①受到县级(乡村教师为乡镇政府表彰)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②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三等奖(乡村教师县级三等奖)以上。

③在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职业技能、多媒体软件制作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二等奖)以上。

④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大赛、创新大赛、科技活动、技能大赛等中获得市级一等奖(乡村教师县级一等奖)1人以上。

⑤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市级二等奖(乡村教师县级二等奖)1次。

⑥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指导学生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市级一等奖(乡村教师县级一等奖)1次。

9.近五年来,教科研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至少一项:

①学科教学论文市级评选获一等奖(乡村教师县级一等奖)1次以上(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

②在公开学术期刊(有CNISSN刊号)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在具有省内部资料准印证号的市级学术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1篇;(乡村教师在师训等内部资料上发表)

③参与市级以上教育部门正式立项的教育研究课题1项。

10.具有较强的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做出一定成绩,并能组织带动本学科教师开展校本教研和教育科研。

11.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①近2年内,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受到处理的,不得申报;

②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③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四、材料报送

1.《太湖县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表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稿,见附件9),《太湖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一份,同时报电子稿,见附件10);除证件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复印件,个人申报的其他佐证材料提供原件和加盖学校公章的复印件;

2.各单位上报材料时间为:山区乡镇学校 1030日,畈区、城区学校1031日逾 期 不 再 受 理 。thxjyjrsk@163.com

附件:

1.“三名工程”人员评选名额分配表;

2.安庆市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评审表;

3.安庆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评审表;

4.安庆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推荐评审表;

5.安庆市中小学名班主任推荐评审表;

6.安庆市中小学名校长推荐评审表;

7.“三名工程”推荐评审汇总表;

8.市“三名工程”个人上报材料清单

9.太湖县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

10.太湖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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